各學院、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創新團隊建設,提升我院科技創新能力,決定重點培育一批能夠取得高端創新成果、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能夠實現科技成果轉化的創新團隊。現就啟動組織第二批科技創新團隊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型
本次培育計劃共分重大創新團隊、重點創新團隊和社會服務創新團隊(含蘭溪-行知學院協同創新專項團隊)三類。
二、申報條件
1. 重大創新團隊
(1)團隊負責人必須為我院在職在崗教職工,成員可跨單位合作(不得超過團隊成員的三分之一)。
(2)團隊負責人和成員擁有良好的道德品質、職業操守及較強的創新能力,遵紀守法,學風正派。
(3)團隊應具備良好的工作基礎,有特色鮮明的研究方向和明確的研究目標,核心技術應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備國際領先、國內一流水平。
(4)團隊原則上應由5-8人組成,團隊成員年齡結構合理。
(5)團隊負責人應擁有相當于副教授(含)以上的職稱。
(6)團隊在培育期內,應完成以下重大科研成果兩項及以上(除獲獎外,其他科研成果第一單位或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訊作者必須體現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身份):主持至少一項國家級科研項目、省部級重點研發項目或單項計分400分及以上縱向科研項目;主持至少一項委托開展技術開發、技術轉讓類單項實際到款在120萬元及以上或咨詢服務、規劃設計單項實際到款經費在80萬元及以上項目;理工科發表權威期刊2篇及以上學術論文,人文社會科學發表一級期刊3篇及以上學術論文,文藝與創作單項科研業績計分50分及以上的作品參展與參演2項及以上;入選A類及以上學術著作2部;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及以上(含科技部認定的具有國家獎提名資格的全國學會、行業協會(聯合會)以及其他組織機構設立的社會力量獎)或省哲社優秀成果獎三等獎及以上(前三名);授權美日歐發明專利1項及以上;其他單項科研業績計分400分及以上的科研成果。
2. 重點創新團隊
(1)團隊負責人必須為我院在職在崗職工,成員可跨單位合作(不得超過團隊人員的三分之一)。
(2)團隊負責人和成員擁有良好的道德品質、職業操守及較強的創新能力,遵紀守法,學風正派。
(3)團隊應具備良好的工作基礎,有鮮明的研究方向和明確的研究目標,核心技術應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備國內領先水平。
(4)團隊原則上應由5-8人組成,團隊成員年齡結構合理。
(5)團隊負責人應擁有相當于副教授(含)以上職稱或擁有博士學位。
(6)團隊在培育期內,應完成以下重點科研成果兩項及以上(除獲獎外,其他科研成果第一單位或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訊作者必須體現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身份):主持至少一項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或單項計分200分及以上縱向科研項目;主持至少一項委托開展技術開發、技術轉讓類單項實際到款在80(含)-120萬元或咨詢服務、規劃設計單項實際到款經費在50(含)-80萬元及以上項目;理工科發表一級期刊3篇及以上學術論文,人文社會科學發表二級期刊4篇及以上學術論文,文藝與創作單項科研業績計分20分及以上的作品參展與參演3項及以上;入選B類及以上學術著作2部;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三等獎及以上(含科技部認定的具有國家獎提名資格的全國學會、行業協會(聯合會)以及其他組織機構設立的社會力量獎)或社會公認的人文社科類省部級及以上重要獎項(前三名);授權其他國家(地區)發明專利、植物新品種權3項及以上;其他單項科研業績計分200分及以上的科研成果。
3. 社會服務創新團隊(含蘭溪-行知學院協同創新專項團隊)
(1)團隊負責人必須為我院在職在崗教職工。
(2)團隊負責人和核心成員擁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成果轉化業績。團隊成員應具有勇于探索、善于創新和團結協作精神,同時具有較強的研究能力、學術發展潛力和社會服務能力。
(3)團隊原則上應由5-8人組成且成員年齡結構合理,40歲(含)以下成員應不少于三分之一。
(4)團隊負責人應擁有相當于中級(含)以上職稱,年齡不超過55周歲。
(5)團隊在培育期內,應完成以下重點社會服務成果兩項及以上(第一單位或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訊作者必須體現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身份):
主持至少一項委托開展技術開發、技術轉讓類單項實際到款在30(含)-80萬元或咨詢服務、規劃設計單項實際到款經費在20(含)-50萬元及以上項目;以第一起草單位主持編寫市地級及以上地方標準一項及以上;以我院為第一單位獲得決策咨詢類B類及以上1項或C類3項及以上;授權其他國家(地區)發明專利、植物新品種權2項及以上。
蘭溪-行知學院協同創新專項團隊(應完成以下社會服務重點成果三項及以上):行知學院作為在蘭高校,專項團隊應全力支持蘭溪地方經濟發展,在蘭溪企事業單位創建技術中心、研發中心、重點實驗室等1個及以上;解決蘭溪企業難題不少于2項;團隊一年開展蘭溪社會服務不少于50人次,下企業不少于15家;與蘭溪企事業單位申報省市重點項目、產學研合作1項及以上;完成蘭溪橫向項目5個以上;建立蘭溪實習基地5個以上;為蘭溪企事業單位授課培訓不少于5人次;為蘭溪企事業單位完成組建教授、專家工作站1家及以上;積極配合蘭溪科技局“院校合作平臺機構資料收集”工作且全力協助“蘭溪人才科技月”活動。
三、申報流程
1. 團隊申報(2021年5月12日):請各申報團隊于2021年5月12日(周三)下午16:00前將申報書的電子版(見附件)發送至lsx@zjnu.cn,紙質材料交至行政樓207室。聯系人:李雙喜,電話:0579-88290379、短號664971。
2. 立項評審(2021年5月21日):5月21日前,采取答辯評審方式,由學院科技與社會服務部召集專家組織評審。
3. 項目公示(2021年5月24日):立項評審結果于2021年5月24日前公示。
四、其他事項
1. 各申報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承擔由于材料弄虛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
2. 一個人只能主持一個團隊,最多參加2個團隊(重大和社會服務團隊或者重點和社會服務團隊)。
3. 培育期為三年。
4. 經費資助。經費資助采用分批形式撥付,立項后撥付總經費的40%,中期驗收通過后撥付總經費的40%,結題驗收時根據項目的考核結果進行資助經費調整。
5. 經費管理??萍紕撔聢F隊專項經費撥付到監管賬戶,按照《浙江師范大學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辦法(修訂)》(浙師科研字〔2018〕11號)執行。
浙江師范大學行知學院科技與社會服務部
2021年04月30日